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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國父紀念館舉辦2010第37屆全國青年學生書畫比賽實施要點

一、目  的:為紀念 國父逝世85週年,暨發揚中華文化,推廣藝文教育,希望全國青年透過藝術創作,以表達愛國情操與崇敬 國父之至誠。

二、作品主題:
1‧國畫類-以能宏揚 國父偉大人格、學術思想、創建民國之偉績,或描繪台灣鄉土之美、風俗民情之實況為主題。
2•書法類-紀念 國父相關之勵志性格言,或傳述我國歷史文化、先聖先賢之醒世格言。

三、比賽組別:
1•社會青年組。2‧大專院校學生組(含五專四、五年級)。3‧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組(含五專一、二、三年級)。(以上3組年齡均限35歲以內,即民國64年以後出生者。)

四、比賽類別:1‧國畫。2‧書法兩類。

五、作品規格:
1‧國畫-以不超過4尺宣紙全開(長140公分,寬70公分)為原則,請以立幅捲軸裝裱。
2‧書法-以不超過4尺宣紙全開(長140公分,寬70公分)為原則,整幅中堂或對聯均可(不收對聯以上多聯作品),請以立幅捲軸裝裱。

六、比賽辦法:
1‧初賽-(1)學 生 組:請各大專院校及高級中等學校主持,各校自行評選每組、每類最優作品,大專組各4件、高級中等學校組各3件參加決賽。
(2)社會青年組:請將作品直接寄送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文教組,不另行辦理初賽。凡參加比賽作品,一律不得使用筆名,經錄取查出者,取銷其資格,並不發給獎金及獎狀。
2‧決賽-由本館遴聘評審委員組成評審委員會,每組、每類以評選最優前3名為原則,如某類作品成績欠佳者,經評審委員會決定,得獎部分名次予以保留。
3‧每人只能參加同類1組1件,不得再參加其他組別,如有參加同類2組者,取銷比賽資格,
不予評審。

七、收件日期:99年3月5日至3月7日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(外埠以郵寄或托運之郵戳日期為憑,托運時請直接送達收件處。)

八、收件地點: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(郵遞區號110)。

九、獎  勵:每類每組錄取名次與獎金如左:
       第1名獎金20,000元整,錄取1名,另頒獎狀乙幀。
       第2名獎金15,000元整,錄取1名,另各頒獎狀乙幀。
       第3名獎金10,000元整,錄取1名,另各頒獎狀乙幀。
       另每類每組各錄取優勝作品若干名,頒給獎狀乙幀。

十、展出日期及地點:前3名及優勝作品,預定在本館展出(展出時間另訂)。

十一、參加決賽作品之處理:前3名及優勝作品於展出完畢後,將發還原作者,請原作者接獲本館領回通知次日起5天內領回,未依期限領回者,視同授權本館自行處理,原作者不得異議。其餘作品由本館直接寄送各學校轉發參加決賽作者,社會組直接寄送參賽者。

十二、本要點經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
實施要點及登記表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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