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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旨

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,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。提昇國內圖畫書 創作及教學,啟發學習藝術興趣,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力。

辦理單位
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
二、主辦單位: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

三、協辦單位: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、文化局。

徵選要點

一、參選組別:

(一)國小低、中年級組

(二)國小高年級組

(三)國中組

(四)高中(職)組

(五)大專組 

參選資格

(一)參選資格: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。

1.國小分為以下 2 組,由學校教師負責指導及審閱後,並經相關處 室核章報名。

(1)低、中年級組:國小一至四年級。 (2)高年級組:國小五、六年級。

2.國中組:由學校教師負責指導及審閱後,並經相關處室核章報 名。

3.高中(職)組:各高中(職)含五專前三年學生,報名時需檢附 學生證影印本(含共同創作者)。

4.大專組:各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,報名時需檢附 學生證影印本(含共同創作者)。

以上各組均可個別報名,惟各組集體報名時,請學校先將作品(含 樣書)與報名表、著作財產權授權及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,個別分 袋後,再整合包裝為 1 件,並內附參加學生名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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