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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屆【金鴻獎】全國書法比賽辦法 

一、主
    旨:

為弘揚書法藝術,振興中華文化,提昇生活品質,
特舉辦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。


二、辦理單位:

主  辦—
國立國父紀念館、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、中國標準草書學會

協  辦—
中國書法學會、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、中華書道學會、
中華民國書學會、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圖書館

三、參加資格:

凡中華民國國民,對書法有興趣者,皆可報名參加。
(曾獲本獎歷屆各組第一名者,本屆不得在同組報名參加比賽。)
 

四、比賽分組:

()國小中低年級組;()國小高年級組﹔()國中組;
()高中職組;()大專組﹙含研究所﹚;()社會組。

五、比賽程序: 

(
)初賽—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約三十名
(得視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)參加決賽。
 
    
()決賽—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面書寫
(地點: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
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圖書館)。

()決賽日期—中華民國一○○年七月二十四日(週日),
詳細時間另行通知。

六、初賽收件:

()初賽作品收件日期—一○○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止
(作品一律郵寄送件,以郵戳為憑)。


(
)收件地址—台北郵政第26-1306號信箱,
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收

洽詢電話:(02)2703-9484活動部。

金鴻快樂網網址:
www.happynet.org.tw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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