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屆【金鴻獎】全國書法比賽辦法
一、主 旨:
為弘揚書法藝術,振興中華文化,提昇生活品質,
特舉辦金鴻獎全國書法比賽。
二、辦理單位:
主 辦—
國立國父紀念館、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、中國標準草書學會
協 辦—
中國書法學會、中華民國書法教育學會、中華書道學會、
中華民國書學會、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圖書館
三、參加資格:
凡中華民國國民,對書法有興趣者,皆可報名參加。
(曾獲本獎歷屆各組第一名者,本屆不得在同組報名參加比賽。)
四、比賽分組:
(一)國小中低年級組;(二)國小高年級組﹔(三)國中組;
(四)高中職組;(五)大專組﹙含研究所﹚;(六)社會組。
五、比賽程序:
(一)初賽—由評審委員選出各組約三十名
(得視參加比賽人數酌量增減)參加決賽。
(二)決賽—由各組入選決賽者至指定現場當面書寫
(地點: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一號
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圖書館)。
(三)決賽日期—中華民國一○○年七月二十四日(週日),
詳細時間另行通知。
六、初賽收件:
(一)初賽作品收件日期—一○○年五月二十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止
(作品一律郵寄送件,以郵戳為憑)。
洽詢電話:(02)2703-9484活動部。
(二)收件地址—台北郵政第26-1306號信箱,
金鴻兒童文教基金會收 。
金鴻快樂網網址:www.happynet.org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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